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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2023-2024学年大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3   点击量:

阳光学院2023-2024学年大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大宣传重点方向,提升大宣传工作成效,打造“人人都是宣传员”工作格局,激励广大师生讲好“阳光故事”,持续打造学校品牌,特修订2023-2024学年阳光学院大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龙虎榜”考核评价标准

在确保完成学年指标的基础上,每月开展“龙虎榜”考核,作为大宣传评优评先和大宣传月度专项绩效分配依据。“龙虎榜”以校级“八大平台”当月发稿指标完成率(40%)、大宣传技能认证当月指标积分完成率(40%)、发布作品社会影响力(20%)综合考核,并设置保底线项目,保底线项目未完成则“龙虎榜”实行降等级处理。(附件 1)

二、二级学院学年考核指标

二级学院学年考核指标包括校级“八大平台”(学校官网、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知乎、腾讯/优酷/B站)发稿指标完成率、大宣传技能认证师生积分率和发布作品社会影响力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为:

1.发稿数量指标:二级学院依据宣传作品制作标准(附件1)自主创作,向宣传部投稿,并计算相应分值(附件 2)。截至2024年8月31日,二级学院须在“八大平台”完成发稿指标(附件2)。为鼓励精品化创作,每学年,各学院在官网首页和公众号头条发稿,相应分值加倍。

本学年新增“八大平台”及外媒投稿指标额外激励机制,凡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作的优质作品,经宣传部认定可给予额外分值和稿酬激励。(附件3)。

2.大宣传技能认证(初/中/高级)师生指标数和积分制:人工智能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不少于300人;新媒体/元宇宙学院不少于165人;儿童发展与教育/现代音乐学院不少于120人;智能建造学院、跨境电商学院不少于70人;法学院、设计学院不少于55人;ITT/CEO学院、职业教育学院不少于40人。大宣传技能认证指标以积分率作为评价依据(初级认证积1分/人,中级认证积2分/人,高级认证积3分/人。)

从本学年起,党委宣传部将向通过大宣传技能认证的师生颁发阳光学院大宣传技能研修认证证书,与学生数字化学习历程系统建设联动,并作为师生申评大宣传标兵的依据。

3.发布作品社会影响力指标:本学年考核的外媒平台认定范围采用“1+1”模式,即已认证的中央级/省级媒体+学院专业领域媒体,以保障社会影响力指标覆盖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为确保宣传成效,被经宣传部认证的媒体平台报道或转载的作品,将按照简讯(事件活动类报道)和深度报道(能够结合案例故事,深度展现学校办学理念、育人成效、教学科研或实战成果、特色举措、情暖工程等内容)标准额外奖励相应分值(附件3)。

学院投稿作品发布按照转化率(点击量占40%、评论占40%、点赞占20%)进行排名,来获取社会影响力指标相应分值;针对宣传部每月生产的校级层面重要内容作品,每份作品选出优秀评论10条,以内容优质程度和评论点赞量进行分档排名及稿费奖励:一档5分(50元),二档3分(30元),三档一分(10元)额外加分。

学年末,宣传部将依据每月排名对大宣传学年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表彰奖励先进,排名后20%的学院实行学年考核优秀一票否决。

三、大宣传技能三级认证标准

宣传部持续开展常态化大宣传技能提升研修班及初/中/高级认证,以多维学习模式——线上学习包+线下大师精品课+校新闻通讯社新闻技能内训课+作品产出,培养师生掌握“采写、编拍、魅力表达”三门功课,二级学院可持续动员师生参训认证。

宣传部每月发布大宣传认证主题和具体要求,二级学院按照既定人数提交认证作品。认证取得以成果产出为导向,采取“专家团+朋辈互评”的评定模式,师生创作的作品能够选入校级平台素材库可认定为高级,经宣传部确认能够选入二级学院素材库可认定为中级,达到基本标准可认定为初级。

每月各二级学院参与认证人数:人工智能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不多于51名;新媒体/元宇宙学院不多于28人;儿童发展与教育/现代音乐学院不多于21人;智能建造学院、跨境电商学院各学院不多于12名;法学院、设计学院不多于9人、CEO/ITT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各学院不多于7名。

舆情监管处置

二级学院强化舆情监管,本院师生在自媒体、“万能墙”等平台和账号上发布的图文/视频/评论,引起较为广泛传播且发酵为影响较严重的舆情事件,按照“守住底线”原则,出现一次舆情,经宣传部认定本月龙虎榜排名相应降级一档。出现两次以上,取消当月大宣传绩效评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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