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6月19日,阳光学院与长乐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共建签约揭牌仪式。阳光学院纪委书记苏享平、法学院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出席活动。

仪式现场,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代表阳光学院同长乐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蔡秀泉签署合作协议,阳光学院纪委书记苏享平与蔡秀泉副院长共同为基地揭牌。
今后,长乐区人民法院将依托丰富司法资源,为阳光学院学生提供法律实践岗位与系统化专业指导,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锤炼本领。双方还将通过协同开展前沿司法课题研究、联合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打造贯通法治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坚实平台,携手培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仪式后,双方就如何开展校地合作、优化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实践教学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等内容开展座谈交流。

此次与长乐区人民法院的合作,是阳光学院推进实践育人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德法兼修” 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一步。未来,阳光学院将依托实践教育基地,持续深化与长乐法院的合作内涵,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模式,与长乐区人民法院携手共进,为法治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法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