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法学院AI智能法律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标一)招标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6/18 | 点击:

阳光学院拟对我校法学院AI智能法律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标一)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阳光学院法学院AI智能法律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标一)。

2.项目地点:阳光学院校本部,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

3.招标内容:AI案例分析系统AI法律文书写作软件、AI法律应用平台、AI机器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招标条件

1.交付时间2026年9月10日前要完成所有软件的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

2.维护期软件系统平台终身使用。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免费维护。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盖章后10个工作日支付20%预付款,货到安装完毕并通过初验后于20个工作日内付至验收总价款的70%试用三个月后通过最终验收付至验收总价款的95%,剩余5%尾款质保期满支付。

4.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其中,技术标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汇报(PPT形式)及软件核心参数现场视频演示,汇报人必须为后续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软件开发资质,拥有相关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提供 5 年及以上质保、7×12 小时远程运维、现场故障限时上门处置承诺。

三、有意向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6 6 2616: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2.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记录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3.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2023年至今)的税收完税证明;

5.企业信用中国报告;

6.业绩清单(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格验收单)3份。

备注:

1)招标人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要求提供资料为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该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标书为准。供应商在提交标书前 2 个工作日应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

4)若在招标公示期内有效投标数量不足三家,则对能实际响应的供应商进行 “竞争性谈判”,不再进行公开招标。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2616时00分止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0591-83972234

邮箱:wuxingxing@yg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行政楼708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报名格式要求:公司名称+投标负责人联系方式,并附上相关报名材料。

附件:阳光学院法学院AI智能法律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标一)需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