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餐饮服务形式,打造“一刻钟便捷生活圈”,满足师生对便捷、高效、多样化餐饮的需求,特别是针对宿舍区师生的夜间及非正餐时段需求,为师生在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对阳光学院两校区智能美食自动售货机及商铺实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
一、招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最后一年合同期至6月30日)
序号 |
业态 |
场地 |
台数/店面数 |
租赁期 |
1 |
智能美食自动售货机 |
校本部 |
4 |
3年 |
2 |
智能美食自动售货机 |
滨海校区 |
2 |
3年 |
3 |
店铺(业态不限,但必须符合学校的管理要求) |
滨海校区 |
若干 |
3年 |
二、智能美食自动售货机功能说明
设备需内置冷冻柜与智能加热系统,可提供包括米饭、面食、小吃等在内的预包装食品,内置的微波/光波加热系统,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支付系统扫码支付,即可在3分钟左右享用一顿热乎、安全的饭菜,它能有效满足师生在食堂营业时间外的正餐需求,特别是夜间及周末的便捷餐饮需求。相关要求如下:
1.餐品要求:设备需提供中西式等多种风味的美食,如:米饭套餐、意面、炒饭、水饺、汤品、营养轻食等。
2.安全要求:所有餐品须来自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中央厨房或知名品牌供应商。提供完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等资质文件。食品包装须为食品级可加热材质,标注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及加热方式。因自助设备自带微波加热功能,故从消防安全、操作安全角度考虑,所投放的设备应自带过热断电、智能识别加热物品、故障自检等多重防护功能。
3.价格要求:定价需符合校园消费水平,主食类建议区间为10-25元,并提供多种价格档次的选择。
三、合格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竞租方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竞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租方近3年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安全责任事件。
2.竞租方为独立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竞租方为个体经营者提供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竞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售货机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经营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自助售货机相关项目,承租方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复印件。承租方实际经营时需在本地市场监管局备案,每处设备商须公示相应的营业执照。
3.竞租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已签署合同的,校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租赁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承租方如为连锁品牌、有高校实际经营案例、各类服务项目报价性价比高可优先考虑。
6.设备须支持微信或支付宝等主流移动支付方式。
7.考虑消防安全疏散要求,投放设备如在室内通道处,机体投放后须确保疏散通道不得小于1.4米。
8.承租方摆放售货机的具体点位须符合消防规定,并按学校规定要求规范使用水电,不得私拉电线,承租方设备投放前应将各点位设备安装方案(含用电、接电)报后勤基建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9.由承租方进行装修投资,费用自理,装修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对原建筑框架主体结构及外立面进行拆改。为保障装修品质,店面设计及装修由承租单位自行负责,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对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店面软装设计和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等,装修材料需符合国际环保和节能及各类安全要求。为确保此区域商铺店招统一性,店招由校方统一制作,制作费用由商户承担。
10.合同期内费用:合同期内产生所有费用参照现有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垃圾处置费(厨余垃圾)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按双方合同约定。水、电表安装由承租方负责安装。水、电表需按照学校要求的品牌安装预付费水电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出租方配合提供承租方办理证件所需场地等相关材料。
12.承租方对承租区域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若发现上述情况,出租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13.经营期间承租方自行修缮。合同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固定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退租时应保证场地设施完整,并通过出租方验收,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移动设施、设备等属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自行处理。
14.承租方营业时间需与出租方沟通确认,寒暑假根据学校的要求营业。
1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若管理不到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阳光学院商户管理办法》支付相应违约金,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出租方。
16.场地需补充的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建设,满足安消安全,由承租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出租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并按消防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7.若出租方需要临时征用场地、物资和人员,需提前向承租方告知,如征用时间不超过3天,由承租方有义务无偿提供,超过3天,则由双方协商后执行,由此造成的租金及运营损失,由出租方予以一定补偿。
18.诚信经营: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所有商品及服务价格及相关管理制度。
19.承租方所售商品的相关要求(以下三项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①承租方承诺销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三无”产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杂牌商品。所售货品均检验合格并在保质期内,不销售过期、临近保质期(3个月)的商品。若由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②承租方承诺商品售价不得高于本地大型超市的同期零售价(促销价除外)。校方有权对自动售货机内所售商品价格进行监管,若发现售价偏高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调整价格。
③承租方承诺保持货品供应,不定期进行商品更新。
20.承租方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商品价格、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超范围经营或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阳光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阳光学院商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情况,将视情况发出整改通知,若管理不到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阳光学院商户管理办法》支付相应违约金,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出租方,学校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情节严重,对服务对象造成身体健康影响及人身安全的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被工商、税务、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查处的或因产品质量、价格等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永不合作,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1.承租方应确保供应的售货机及货品的安全性,若因设备或货品原因引发事故,如:漏电、爆炸、食物中毒等,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22.承租方承担运营期间售货机的质量及安全责任,负责售货机日常维护、清洁、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
23.自助售货机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若有损坏或丢失,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24.承租方需安装网络监控系统,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调取、查看监控;出租方提供电源、水源以及排污等详细接驳点。
25.承租方必须承担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6.涉及食品经营的承租方须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险。
27.涉及食品经营的承租方应根据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学校要求,建立食品供应可追溯系统。
28.食品质量及价格:
(1)所有经营产品需明码标价。
(2)保证所有经营产品卫生、安全。
29.承租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出现的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员工人身安全、劳动纠纷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0.遇学校大型活动,承租方需根据学校安排提供赞助(不限于商品、折扣券、抵用券等)支持。
31.承租方需配合执行校方关于突发事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竞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2.业绩/案例(竞标项目同类业态的经营案例)。
3.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地址。
四、报名截止时间(含现场考察,如需要):2026年06月25日10点00分
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uyan@ygu.edu.cn(资格审查资料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后盖章扫描发送至该邮箱,文件夹命名:报名单位全称+(项目名称)的资格审查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不按规范报名视为不符合要求。)
五、项目(联系)咨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徐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72234、15750800656;
何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72234、1505946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