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网 >> 管理制度 >> 正文
                    
阳光学院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20-10-29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有效防范舆情事件发生,建立舆情处理应对机制,防止不良信息对学校声誉的侵害,掌握舆论主动权,营造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对师生思想、教学、生活和学校声誉等产生负面影响的报道或言论,对此类报道和言论在师生群体中传播或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控制和化解,通过正面引导、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校园安定稳定,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阳光学院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宣传部、学工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任成员。

(二)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宣传部。宣传部负责人担任主任,学工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相关人员担任成员。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工作。

(三)宣传部、学工处、总务处、团委、各二级院系选拔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媒介素养优秀的师生组成网评员和信息员队伍,在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多方联动、有序应对”的原则及时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理。

四、工作内容

(一)舆情的监测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学校相关舆情信息的各主要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百度贴吧和微博等发布的有关报道和帖子。

2.监测内容。在师生群体中传播或通过网络传播的关于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及与事实相违背、破坏学校声誉的传言等。网络

3.监测方法。网评员和信息员实行值班制度,每天对相关指定网站、微博和贴吧进行浏览和搜索,做好舆情收集记录和每周汇总工作。值班网评员按要求每日填写《阳光学院舆情管理登记表》,将收集到的舆情及时汇总上报到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办公室。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发现舆情,由部门负责人和党总支书记汇总后上报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办公室。舆情事件发生时,要密切关注舆情来源群体和网络舆论信息的最新动态,对相关网站、贴吧、微博进行高频度的浏览和搜索。

(二)舆情的应对

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办公室根据舆情内容和重要程度转呈相关职能部门。舆情管理与处置办公室与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查找舆情产生的原因,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应在出现舆情的群体或网络媒体中予以回应,回应内容应经分管领导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若出现重大舆情,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正向引导,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回复工作,快速妥善处置舆情,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新媒体 NEW MEDIA
官方抖音号:ygxy2001
官方微信号:ygxy2001
官方微博号
掌上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