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配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4〕28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开始,各校应自筹并落实每个项目的实施经费,我厅对国家级、省级项目均采取事后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经研究决定,学院予以下25个项目省级立项5000元每项的资助,国家级立项10000元每项的资助。项目经费应严格遵守财务开支的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具体经费详见附件)。
附件: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2014年12月4日
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