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院2014年
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分配的通知
各系、部:
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奖励专项经费的通知》(闽教财〔2014〕50号),现将省教育厅下拨的“2014年省属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经费(65万元,其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5万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万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4万元)、教学成果奖4万元进行分配,学院按《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大阳光教质字〔2013〕9号)的规定,对项目经费实行1:1配套,配套经费经中期验收合格后下拨(具体费用详见附件)。
附件:2014年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分配表
阳光学院
2015年6月1日
2014年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分配表.doc